5月12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涉外、涉港澳台审判工作情况通报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会上,南京国际商事法庭通报了2023—2025 年涉外、涉港澳台审判工作成效,并同步发布 8 件典型案例。知识产权法庭、环境资源法庭、破产法庭、行政审判庭和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分别介绍了南京法院构建涉外审判 “大协同” 格局、以专业化司法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实践成果。
据南京国际商事法庭庭长殷源源介绍,2023至2025年,南京法院共新收各类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554件,审结1671件。其中,南京国际商事法庭新收涉外民商事案件506件,审结414件,案件总标的额突破358亿元。案件覆盖全球74个国家和地区,涵盖美、英、德、法、日等主要经济体及50余个 “一带一路” 共建国家,涉 “一带一路” 共建国家案件数量稳步增长,司法辐射带动作用持续彰显。
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深化,南京法院受理的涉外案件类型新老叠加,审理难度逐步加大。案件案由多达百余种,呈现传统案件精细化、新类型案件多样化、复合型案件常态化的特点。跨境电商、生态环境、金融衍生品、国际航空运输等新类型案件持续涌现,复合型纠纷成为常态,审理难度持续加大、专业要求不断提高。面对愈发复杂的司法实践,南京法院精准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纽约公约》《蒙特利尔公约》等国际条约与域外法,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依托 “一站式” 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将案件调撤率提升至 35%,实现高效、低成本实质解纷。
为持续优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南京法院出台多项举措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依法保护本土企业创新成果与国外知名品牌知识产权,路易威登、A.O. 史密斯、福特汽车等海外权利人主动选择到南京法院维权。法院精准保障外资及港澳台主体合法权益,完善区际司法互助机制,高效化解近亿元股权回购、数十亿元合资项目等重大纠纷,获得境外企业高度赞誉。在涉外破产审判中,法院依法保障境外债权人权利,妥善审查33家境外债权人申报的逾240亿元债权,彰显开放包容的司法形象。
作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南京法院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先后有5份民商事生效判决被英国法院一揽子承认,国际认可度显著提升,相关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法院高度肯定。近三年,共有175起涉外商事案件由境外当事人主动选择在南京法院管辖。法院善意履行《纽约公约》义务,审结一批具有规则指导意义的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有效保障各类主体合法权益。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作为我国法院唯一代表,在环境法典编纂国际研讨会上讲述中国司法故事,让中国环境司法成果走向国际舞台。
据了解,今后南京法院将主动融入国家和省市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局,持续完善涉外审判大协同工作机制,深入实施精品审判战略,在精准服务大局上实现新作为,在扩大国际影响力上再跃新高度,在优化司法服务上再创新业绩,在培育涉外审判人才上再上新台阶,为打造制度型开放新高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中国日报江苏记者站 记者 苍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