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记者从南通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南通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为南通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文旅融合和产业融合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南通坐拥166千米长江干流岸线、276千米海岸线,作为中国近代第一城文旅资源丰富,近年来打造濠河夜画、五山爆款、长江口第一缕阳光等特色文旅地标,江海有情、南通有请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但旅游业仍存在整体联动不足、资源整合不够、产业融合不深、服务管理有待加强等问题,亟需以法治手段破解瓶颈、规范发展。《条例》立足南通江海交汇区位优势,紧扣打造全国知名江海特色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旅游强市目标,共七章55条,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发展、系统观念、问题导向,将全市域作为一个大景区统筹规划,固化成熟经验、补齐制度短板。
《条例》突出江海特色,做优长江旅游、做强海洋旅游、做活历史文化旅游,推进狼山景区提质、濠河品牌优化,加强寺街、西南营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挖掘张謇文化与近代民族工业遗存内涵,发展红色旅游,培育江海特色水上旅游与海洋旅游品牌。
同时深化旅游+融合发展,推动文旅与农业、工业、体育、教育、康养等多领域深度融合,构建多元化旅游产品体系。在乡村旅游方面,结合乡村振兴,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促进和规范乡村民宿发展;在工业旅游方面,依托纺织、船舶海工等优势产业,开发观光工厂、工业研学科普中心;在文体融合方面,支持举办国际国内体育赛事,发展户外运动和夜间文旅经济,规划建设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在研学康养方面,挖掘江海文化、红色文化等研学素材,完善研学实践基地,依托“长寿之乡”品牌,开发康养旅游产品;同时,推动非遗进景区、进商圈,培育南通名菜名小吃,发展智慧旅游、低空旅游等新业态,满足不同群体的旅游消费需求。
在服务保障与市场监管方面,《条例》聚焦优化万事好通营商环境,完善旅游交通、咨询服务、多语种标识、智慧旅游平台等配套,强化用地、用海、资金、人才保障,健全旅游综合监管、安全应急、投诉处理机制,明确无证经营、加价收费、纠缠推销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切实保障游客与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南通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深入挖掘江海特色、彰显南通底蕴,持续优化旅游产品、提升服务品质,奋力推动南通从旅游资源大市向旅游强市跨越,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文旅力量。
(中国日报江苏记者站 记者 苍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