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记者从南通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于近期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获省人大批准,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决定》的制定是南通市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南通作为中国近代民族工业的发祥地之一和江苏省民营经济重镇,近年来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民营经济已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绝对主力。2024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对经济增长贡献度均超70%,规上民营工业产值突破万亿元,在吸纳就业、推动创新等方面发挥着支柱作用。此前,南通已先后出台“民营经济32条”及创新、金融、人才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并打造“万事好通”营商服务品牌,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有效做法。此次通过人大立法形式出台《决定》,旨在将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和实践经验上升为制度性安排,与上位法紧密衔接,为民营经济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决定》共30条,内容涵盖公平竞争、产业发展、要素保障、涉企服务、权益保护等多个方面,力求系统化、制度化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关键问题。其内容主要体现三大特点:一是突出南通特色,围绕南通区位协同、资源禀赋、产业特色等特点,提出具有鲜明特色的立法条款。二是突出问题导向,从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入手,制定有效举措,全面提高工作效能。三是突出经验推广,围绕民间投资、企业培育、涉企服务等已经普遍实行的成熟经验和有益探索进行归纳提炼,上升到制度层面予以固化。
《决定》的出台,对南通市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激发民营经济创新活力,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打造“万事好通”营商环境品牌,谱写“强富美高”新南通建设新篇章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围绕《决定》明确的各项重点任务,分头制定具体配套措施,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抓好推进落实。同时,将通过主动推送、精准服务、数字化手段等多种方式,加强政策宣贯解读,确保各项惠企举措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让民营企业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中国日报江苏记者站 记者 苍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