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 做“文明人”将有法可依

南通: 做“文明人”将有法可依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2-05-18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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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丁从容摄

5月17日,南通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南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对外发布,并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后在南通,衡量你是否是一位合格的文明人将有法可依。

南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盛慧琴表示,《南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出台,是南通市立法工作又一重大成果,也是南通市精神文明建设进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的重要标志。对提升市民素质,提高城市品位,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具有里程碑意义。

《条例》印刷本

文明行为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城市特色。加强对文明行为的引导和规范,是全社会的共同追求和共同责任。南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爱萍表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立法体现道德要求,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南通市文明城市创建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已经连续五届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张爱萍表示,在此基础上,通过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树立鲜明的价值导向和文明标尺,弘扬美德义行,更好地体现国家的价值目标、社会的价值取向、公民的价值准则,为道德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进而保障和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同时,以法治方式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高全国文明城市考核权重,推动解决城市治理中的重点、痛点和难点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盛慧琴向媒体介绍相关情况 丁从容摄

记者了解到,《条例》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各方职责、文明行为倡导、不文明行为治理、推进与保障、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共分六个章节。第一章为总则,规定了政府及其部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人民团体、居(村)民委员会、行业协会,以及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的工作职责。第二章文明行为倡导,规定了见义勇为、慈善公益、无偿献血、志愿活动、绿色低碳生活、文明就餐等倡导性文明行为,明确了具体的促进举措。第三章不文明行为治理,规定了不文明养犬、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十五类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明确了治理工作机制和举措。第四章推进与保障,规定了文明城市长效管理机制、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文明单位创建、文明学校和文明家庭建设、文明行为记录和激励机制、网络文明建设等推进保障举措。第五章法律责任,对公共场所散发商业广告、传单、六类不文明养犬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第六章附则为条例的实施时间。

记者发现,《条例》第三章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不符合时代发展要求”“不匹配南通发展定位”三个角度梳理出不文明行为的治理重点,如禁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在网络上编造、发布和传播虚假、低级庸俗、封建迷信等不良信息,非法泄露他人信息和隐私”“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或疫情防控期间,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配合检测、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处置废弃口罩”“携犬出户不系犬绳”等有关内容。同时《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市文明办可以根据不文明行为治理评估结果和工作需求,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后,对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适时予以调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这些规定在规范公民文明行为的同时,都回应了“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诉求,体现了坚持问题导向、动态治理的理念。

张爱萍向媒体介绍《条例》的起草、制定、出台等相关情况 丁从容摄

同时《条例》坚持以人为本、奖惩结合、社会共治原则,以鼓励奖励性规范与适当数量的强制性规范有机结合,突出部门联动,明确法律责任,增强社会成员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观能动性。比如,《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和激励机制,建立健全道德模范等先进人物的礼遇和困难帮扶制度,依法记录见义勇为、慈善公益、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等文明行为信息,在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享受社会服务等方面给予激励。”在《条例》第五章的法律责任里,对于违反条例的不文明行为如在公共场所散发商业广告、传单影响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于携犬出户的不文明行为分别制定了不同数额的罚款条例。

南通市网信办副主任马佩军就文明上网等方面现场答记者问 丁从容摄

《条例》同时还立足建设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群的目标定位,弘扬慈善精神、引领社会风尚、促进共同富裕,以慈善之城建设彰显城市温度。《条例》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推进“慈善之城”建设,进一步明确了畅通救助渠道、发展慈善组织、完善体制机制等内容。

盛慧琴表示,下一步将依托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各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和各级各类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等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大力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养犬、环境美化等志愿服务,切实引领市民群众自觉践行文明行为。并将制定文明行为评估办法,定期对重点治理工作进行评估,开展社会调查,做好民意征集和测评工作。同时将开展“文明万象随手拍”征集活动,报道典型案例,及时曝光不文明行为。

她强调,文明立法,贵在执行,贯彻落实好《南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她相信,在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人人文明、处处文明必将成为南通最亮丽的风景。(丁从容)

(中国日报江苏记者站)

 

 

【责任编辑:舒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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