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了 烟花——南通最严“禁放令”即将施行

再见了 烟花——南通最严“禁放令”即将施行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2-01-07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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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丁从容)

1月7日,记者从南通市燃管办召开的市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12月30日,南通市政府发布了《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并将于2022年1月30日开始施行。根据通告,今年该市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调整有了重大变化,原禁放政策只有市区濠河风景区、狼山风景区为全年禁放,市区其他区域为限放区,而且除夕至正月初五不在限放时限。本次调整后的禁放区域扩大到5个区,连片形成闭环,面积约1154.6平方公里。在禁放区域内,不仅全年任何时段均禁止燃放,而且还禁止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据南通市公安局副局长杜松华介绍,通告明确该市下列区域内禁止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

(一)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全境。

(二)通州区:通州区通吕运河以南区域全境和通州区通吕运河以北以团结河—G345国道—龙盛大道—希望路—亭东大道(城北中心路)—古潭路(桂西路、平双路)—金龙路(G228国道)—通吕运河为边界的闭合区域,涉及金沙街道、金新街道、兴东街道、兴仁镇、西亭镇、二甲镇、川姜镇、先锋街道。

(三)海门区:海门街道、滨江街道、三厂街道、三星镇、海永镇全境。

记者获悉,2021年,该市推进全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以来,已累计查处违规燃放396起;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40起,破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件9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2万余箱。特别是春节期间,该市公安局共出动警力8000余人次、动员社会力量1.1万余人次,劝导制止燃放人员1240人次。市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纸屑满地现象明显减少,环卫工人清扫压力大大减轻,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情况大幅减少,环境污染指数、火灾警情、安全隐患实现“三减少”。

那燃放烟花爆竹到底对当地环境产生的影响有多少?南通市生态环境副局长丁年龙告诉记者,就拿2021年数据分析,2021年该市春节期间部分时段空气质量急剧变差,特别是除夕中午11时至13时、晚间20时至22时、初一0时至2时、初一7时至10时、初一20-22时5个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时间段内,PM2.5浓度急剧升高,峰值浓度分别为59 μg/m3、112 μg/m3、68 μg/m3、140 μg/m3和84 μg/m3;其中,除夕晚间星湖花园、通州监测站2个站点受烟花爆竹影响最大,峰值浓度甚至高于300 μg/m3,。烟花爆竹的燃放通常伴随有高浓度的SO42-、K+、Cl-、Mg2+等的排放,初一早晨6时,SO42-、K+、Cl-、Mg2+峰值浓度较上一小时分别上升269.4 %、295.1%、653.6 %和172.7 %。正月初五、十五等时段烟花爆竹燃放影响也较为明显。

据统计,集中燃放时间段内,该市PM2.5浓度为77.2 μg/m3,显著高于非集中燃放时间段PM2.5平均浓度35.1 μg/m3,也显著高于周边城市(周边城市介于30-40 μg/m3之间)。同时,与预测值相比,除夕到初一,该市PM2.5实际浓度为51.5 μg/m3,而预测值仅有35.0 μg/m3,实际浓度大幅高于预测值。丁年龙表示,环境监测数据表明,烟花爆竹燃放对该市空气质量影响较大,必须要引起全社会高度重视。

而同样值得重视的还有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各类火灾灾情问题。据统计,2020年、2021年除夕夜到正月初五,南通共发生火灾577起,其中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126起,占火灾总量的21.8%。来自当地消防部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说,烟花爆竹增添了节日的氛围,但是造成的危险性更大:一是在城市中,建筑、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特别是加油站、高空悬挂物等易燃场所和易燃物品,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在农村里,易引发堆垛、房屋火灾,甚至引起森林、草原大火,造成生态破坏;三是燃放烟花爆竹极易造成人员受伤,由于燃放烟花没有防范措施和防护设备的保护,特别是儿童,防范意识薄弱,容易炸伤脸部和眼睛。为此,他呼吁当地市民朋友们尽量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面对该市的禁放政策调整,南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杨成表示, 今后,对违反禁放规定,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依《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成年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他还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在禁放区内的宾馆、饭店以及歌舞娱乐场所未履行劝阻或者报告义务,并在其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内发生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由当地公安机关对宾馆、饭店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他希望当地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积极协助禁放工作,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可直接通过“110”或者“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途径进行举报。

记者了解到,根据《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不得销售烟花爆竹”的规定,已列入禁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可在1月30日通告施行时依法退出经营。在退出经营前全市应急管理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检查工作,确保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安全。同时,为推动落实禁放区域的实施,该局还将督促相关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控制库存,提前为退出经营做好准备工作。

(中国日报江苏记者站)

【责任编辑:许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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