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新闻发布会现场(丁从容)
反洗钱作为重要的国际规则,在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不可或缺的作用。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积极履行反洗钱行政主管单位职责,部署指导全辖金融机构建立洗钱风险防御体系、完善洗钱风险管控制度,强化反洗钱工作监管,并依托该市“三反”联席机制,不断深化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合作,反洗钱工作在全省处于先进行列。
9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副行长赵美华告诉记者,2020年以来,该行已经与当地公检法等部门共同推动促成3起洗钱案的侦破宣判,3名犯罪嫌疑人以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海安市人民法院宣判的“孙某平”洗钱罪案成为江苏省内首例先于上游犯罪判决的洗钱案。目前,辖区内有1 起洗钱案正在法院审理,4起洗钱案正在立案侦查阶段。
记者了解到,目前,南通市共有反洗钱义务主体近200家,涉及银行、证券、保险、支付等行业,数量庞大。2018年以来,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共对3家法人银行机构、4家银行分支机构、4家保险机构及2家证券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其中5家机构和11名个人违反反洗钱规定的行为给予了行政处罚。共下发监管意见书41份,约见谈话45次,质询8次,组织对39家机构实施了现场走访。共接收金融机构报送的重点可疑交易报告382份。经分析筛选后,先后开展反洗钱行政调查15次,向公安等司法机关移送线索52份,为司法机关打击洗钱及其上游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情报支持。共协助司法机关开展调查155次,协助破案13起、行政查处2起,涉及地下钱庄、毒品、走私、非法集资、税务犯罪、网络赌博等犯罪类型,初步形成了预防、监测、侦查、打击的工作闭环。
2019年,由当地市委办公室专门发文建立了南通市“三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南通市税务局、银保监局南通分局等10家单位作为首批成员单位,明确了各自职责、工作规则以及工作要求。2020年,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又联合当地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国家安全局、市海关缉私局等5家机构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洗钱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南通辖内开展打击洗钱犯罪专项行动,查处一批典型洗钱案件,进一步打击、震慑洗钱犯罪。
洗钱犯罪不仅危害国家经济健康发展和金融安全,还妨害金融管理和司法机关对犯罪活动的查处,助长犯罪、滋生腐败,败坏社会风气,产生社会不公。赵美华表示,南通市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工作的有序开展必将对洗钱犯罪行为产生震慑作用,对遏制相关上游犯罪、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具有积极意义。(中国日报江苏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