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 构建新型救助体系 进一步编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

南通: 构建新型救助体系 进一步编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1-05-13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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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丁从容)

5月13日,南通市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该市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邀请南通市民政局主要领导向媒体进行了解读。

近年来,该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宗旨,通过推进完善救助制度、创新救助方式、提升专项服务能力、发动社会参与等工作,着力破解社会救助的“堵点”“难点”“痛点”,努力让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南通市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从2015年底的每人每月593元、501元提高到现在的每人每月710元,实现城乡保障标准一体化。截至去年底,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33581户、47124人,特困供养对象21715人。“十三五”期间共支出城乡低保金、特困供养金26.8亿元。共支出临时救助金8000多万元;发放物价补贴2.1亿元, 受益275万余人次。

南通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汤雄表示,今年南通市在江苏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全市的社会救助工作,伴随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入了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该《意见》主体结构共三个部分,7个章节共20条具体内容。第一部分,明确了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第二部分,重点明确了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5个方面的15条具体措施。第三部分,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强化监督问责三个方面明确保障措施。

他表示,《意见》结合南通工作实际,把握了五个方面重点和特色。一是提出契合南通实际的发展目标和任务。二是改革基本生活救助标准调整机制。建立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以市域为单位,按照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制定当年度低保标准。建立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相结合的特困供养标准调整机制,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按照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分别以不低于低保标准40%、20%、10%的比例提供照料护理服务。三是完善特困人员及特困边缘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通过推进特困供养制度、服务、资源集成创新,构建特困人员亲情关爱照料服务体系,到2025年生活不能自理人员集中供养率提升至70%以上。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特困边缘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但有一定收入或财产,又无自理能力或部分丧失自理能力的,有集中供养需求的低收入特殊困难对象,可引导通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捐赠个人收入和财产等形式,按程序纳入特困人员机构供养范围;低收入保障线以上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其他重病、重残困难对象,通过个人收入及处置家庭非生活必需财产自救后,自身日常生活照料仍无法解决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落实基本生活照料。四是系统实施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破解“相对困难”救助难题。制定低收入家庭认定救助细则,对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达到或超过低保标准,但在低保标准2倍以下,且符合财产状况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或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必要的救助措施。推进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方式创新,对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支出型困难家庭,在救助准入端口核定家庭收入时,规范扣减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并可按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救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等多方面的综合帮扶。五是构建“大救助”工作格局。通过加强救助政策联动、资源统筹、信息共享,推动社会救助从分散、临时、单一的模式向集成、综合、统一的模式转变。有效整合政府部门、群团组织、基层组织、社会公益力量等救助资源,不断深化“党建+社会救助”“互联网+社会救助”“铁脚板+社会救助”“基层治理+社会救助”,促进社会救助工作整体协同高效,实现各类困难对象保障全覆盖,进一步编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

汤雄强调,“十四五”期间,南通的社会救助工作将立足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落实三个“突出”。一是突出“全面”,加快构建完善分层分类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二是突出“提质”,持续提升社会救助供给品质;三是突出“增效”,加快服务管理能级提升,显著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强富美高”新南通建设贡献民政力量。(中国日报江苏记者站)

【责任编辑:黄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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