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铁路警方一个月查处恶意逃票违法行为42起 有人一年半内逃票达117次

南京铁路警方一个月查处恶意逃票违法行为42起 有人一年半内逃票达117次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19-07-12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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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运来临,铁路旅客量激增,南京铁路警方紧盯影响铁路运输秩序的难点问题,开展“大清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购买“两头票”、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伪造证件等恶意逃票违法行为。一个月以来,南京铁路警方共查处恶意逃票违法行为42起,刑事拘留2人,行政拘留33人。

南京铁路警方深入分析当前管内站车治安形势,将购买“两头票”、冒用他人身份证等恶意逃票违法行为列为重点打击对象,依托旅客乘车记录,充分运用数据分析与查控堵截相结合的手段,对长期大量购买一站地、相邻两次购票站点无法衔接等异常情况进行排摸梳理,分筛选重点可疑人员,摸清购买“两头票”等恶意逃票活动的规律特点,集中优势力量,实施精准高效打击。根据分析研判,警方共梳理确定重点查控车次10余趟,从治安、情报、刑侦、法监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成立合成作战专班,实行24小时运转,充分发挥联勤联动实战效能,发现线索第一时间流转派出所部署查控,严厉查处各类恶意逃票违法行为。

7月9日晚19时许,南京南站派出所执勤民警在南京南站换乘大厅执勤时,发现一名男子在出站时神色慌张,眼神闪躲,形迹十分可疑,便上前对其进行盘问检查。

经查,民警发现该男子姓申,当天从上海虹桥站乘车返回南京南站。民警在对其车票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男子手里拿着一张D3042次上海虹桥至昆山南站的车票,在他的包里却发现了另一张D3042次镇江南至南京南的车票。期间,民警并未发现其购买昆山南至镇江南区段的车票,也没有任何补票凭证。

民警随即传唤该男子至民警值班室。经民警询问,申某交代其为了省钱,采取了购买“两头票”的方式乘坐高铁列车,并在车上采取蹭坐他人座位、躲藏厕所等方式,成功躲避了列车工作人员的查票。经核查,申某所逃票昆山南至镇江南这一区段涉及的金额为69元人民币,其行为已构成诈骗。后经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申某于2018年1月至今,通过购买两头票的形式,恶意逃票乘车117次,涉及金额达8000余元。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常州、丹阳、镇江、南通、南京南所等客站派出所根据管内重点车次和重点人员,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打击小分队,认真开展查卡堵截,有效推进行动的开展。6月28日,丹阳所民警在出站口查获逃票人员张某,当场缴获一张伪造铁路工作证件。经深挖查证,认定该张自2016年7月以来共先后累计逃票50余次,涉及金额4700余元,其行为涉嫌诈骗,根据相关规定对其予以刑事拘留。6月10日至7日1日,常州所严密站区治安查控措施,先后查处11起恶意逃票违法行为,对11名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此外,各派出所积极转变角色,加强与客运部门对接联系,督促车站全面加强进站、出站、换乘等环节实名验证,对进出站人员“票、证、人”一致性严格查验对发现“票、证、人”不符以及涉嫌冒用、使用伪造证件等可疑线索的及时通知民警到场核验检查,确保不发生漏验、漏查的情况。7月7日,常州北站职工发现违法人员梁某冒用他人身份证件刷证进站,立即通知民警到场处理。常州所依法对梁某恶意逃票行为处以行政拘留8日处罚,并对车站职工进行了经济奖励。7月8日,南通所民警在车站检票口查获两名使用伪造军残证的违法嫌疑人购买“两头票”,经查先后逃票11次,被警方行政拘留。

南京铁路警方提示:“买短乘长”的恶意逃票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严重影响铁路运输秩序。轻者将被纳入铁路严重失信人员名单,重者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铁路部门呼吁广大旅客不要购买“两头票”、越站乘车,共同维护良好的乘车环境,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中国日报江苏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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