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问准了,板子拍实了,才能真正发挥惩前毖后、倒逼履责的多元效应。我们不能因怕得罪人而不敢拿起问责利剑,也不能简单粗暴问责,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近日,南通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韩方在全市问责工作研讨会上,就“精准问责”与参会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深入探讨交流。
“被动问责的多,主动问责的少”、“问责基层特别是问村干部的多,问责市直特别是问‘一把手’的少”……面对问责工作中存在的“凑数字”、“柿子捡软的捏”等现象,南通市纪委直面问题,强化精准思维,突出政治责任,瞄准关键少数,聚焦重点领域,扎实推进新时期问责工作高质量发展。
瞄准“关键少数”,以问责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6月7日上午,韩方书记代表市委、市纪委向水利局党组宣布问责决定,并对该党组全体成员进行集体谈话。“管党治党责任缺失,多名班子成员被纪律处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上届党组任期内,原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个别班子成员已经离任或调任,但这些问题的整改还有待于现任党组解决。”“新官要理旧账”,谈话中,韩方书记希望水利局党组甩掉“包袱”,扛起责任,在党组书记的带领下抓工作带队伍,切实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问责工作中要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透过现象看本质,将工作重点指向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是南通市纪委分管副书记陈锋经常提醒的一句话。海门市建管局 10多名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礼金被立案查处,这就是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管党治党不严,主体责任不落实,王某作为时任党委书记、局长被问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开发区中兴街道违规发放街道干部、城管人员拆违控违信息员补贴和违规以餐费补贴名义发放街道干部妇女体检补贴费用,孙某身为时任中兴街道主要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南通市纪委坚持“一案双查”,凡是立案的案件逐案研判,在查清当事人违纪违法事实的同时,同步查清相关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履责情况,该问责的一律问责。
今年以来,全市共问责党组织107个,县处级干部3人,乡科级干部102人,乡科级以下144人,受到问责的“一把手”127人。在强烈问责、精准问责的氛围中,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关键少数”带头履责,压实主体责任,积极净化政治生态。
聚焦重点领域,以问责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2016年7月,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如皋市某企业废气污染问题,2018年6月,中央环保督察组下沉督察发现,相关问题整改不规范,造成二次环境污染。2018年6月,如皋市长江镇综合执法局局长和副局长因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对相关环保隐患重视不够、监管不力,分别受到警告处分。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卢某,党委副书记杨某因督促检查不力,分别被问责,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这是今年南通市纪委通报的一起环保领域问责的案例。
今年以来,南通市纪委聚焦重点领域,在扭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问题的同时,盯紧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巡视巡察移送和反馈问题、区域性系统性腐败问题,特别是脱贫攻坚和污染防治攻坚中工作推动不力、责任不落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加大问责力度,问责利剑直指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空化、虚化、软化、腐化”问题。
2018年,仅环保领域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整改走形式等问题就问责了149件、处理19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人、诫勉谈话112人、通报批评33人、组织处理1人。通过精准问责追责,挤掉工作推进、整改落实中的“水分”,有力推动中央保护生态环境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强化精准思维,做好问责后半篇文章
问责不是一问了之,问责后的文章也要精耕细作,南通市纪委注重问责的“后半篇”文章,确保问责工作不“断片”、不“烂尾”,并切实将问责的影响力转化为治理效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担当。
“某学院一名班子成员被问责处分后,未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剖析,也未通过其他党的会议进行深刻检查。”南通市纪委三季度落实“两个责任”督查情况报告中明确指出某学院问责“后半篇”文章不到位问题。问责处理得到“兑现”,问责才能真正成为“铁规”,体现刚性。南通市纪委强化问责结果运用,坚持做到三个“一律”,问责决定一律通报相应组织部门;被问责的党员领导干部一律在民主生活会或一定范围内作出深刻检查;被问责情况一律纳入考核。
建立问责案例库和通报曝光媒体平台,明确凡采取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一般都公开通报曝光。今年以来,市纪委2批次通报曝光履责不力问责典型案例8件。
注重整改落实,在查清问题、实施问责的同时,找准制度、管理漏洞,向被问责党委(党组)下发《监督意见书》,精准“治疗”,开好“处方”治顽疾,督促建章立制。在水利局党组被问责后,南通市纪委在多方会诊,深入分析该党组存在问题及原因的基础上,对症下药,提出了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5条监督意见,目前该党组建立完善制度6个。(中国日报江苏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