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公审南京大屠杀案战犯70周年座谈会南京举行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11-15 10:5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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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大屠杀惨案发生80周年和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公审南京大屠杀战犯70周年之际,由南京大屠杀史与国际和平研究院、法制日报社、上海交通大学东京审判研究中心主办,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江苏省法学会、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研究会协办的“铭记历史、珍爱和平——纪念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公审南京大屠杀案战犯70周年座谈会”在南京审判法庭所在地南京钟山宾馆黄埔厅举行。

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侵占南京后,公然违反国际法,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抗战胜利后,从1945年12月开始,中国分别在南京、上海、北平等地相继成立审判日本战犯军事法庭。1946年2月15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成立,对日本乙、丙级战犯进行审判。  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南京大屠杀案进行了专案审理,其中,从1947年2月6日起,对乙级战犯、原日军第六师团长谷寿夫进行了公审,3月10日,法庭判决认定“计于中华门外花神庙、宝塔桥、石观音、下关草鞋峡等处,我被俘军民遭日军用机枪集体射杀并焚尸灭迹者,有单耀亭等十九万余人。此外,零星屠杀尸体经慈善机关收埋者十五万余具。被害总数达三十万人以上。”1947年12月18日,法庭对杀人比赛的战犯向井敏明、野田毅和屠杀三百多人的日本战犯田中军吉进行公审,当庭宣判三人死刑。  南京审判是依据国际法、中国法律,对发动侵略战争、双手沾满中国人民鲜血的罪魁祸首给予应有惩处的国际审判,不仅确定了日本战犯的罪行和应受到的惩罚,更是通过司法审判伸张正义、鞭挞战争犯罪和呼吁世界和平,体现了人类共同的价值观,具有重要历史价值。

应邀出席座谈会的东京审判中国法官梅汝璈女儿梅小侃、中国检察官向哲濬儿子向隆万,南京审判法庭法官叶在增的儿子叶于康、法官葛召棠女婿陈宝台、法官葛召棠儿子葛文德等分别围绕父辈历史作了发言。南京国际和平研究院的专家学者围绕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的历史与现实意义分别作了发言。

南京大学荣誉资深教授、南京大屠杀史与国际和平研究院院长张宪文做了《南京审判的历史与现实意义》的演讲。“南京审判从法律上确认了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联盟及受害国的战争胜利。南京审判具有不容置疑的正义性和权威性,它和东京审判一起,在东方世界对世界军国主义政府发动战争制造屠杀的罪行做出严肃而理性的清算。南京审判是中国政府最具代表性的,对外国侵略者罪犯的审理。这个审判是各个地方审判持续时间最长、影响最大,最直接、最公正地体现对日本战犯的审判政策和态度。”

南京审判法庭法官叶在增先生的儿子叶于康谈到,他的父亲接手案件后,感觉责任重大,必须把每一个地点每一个人物搞清楚,确保真实性。在大量事实证据之前,谷寿夫最后低下了头。

座谈会期间还公布了一批重要研究成果,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研究员杨斌围绕“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审判史料的开发与利用情况”、江苏省档案局研究馆员袁光围绕“铭记历史珍爱和平——以档案建设推进抗国民政府审判日本战犯研究”等作了专题介绍。(中国日报江苏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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