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政策氛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南通市政府制订了《2017年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聚焦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培育发展新动能和竞争新优势。7月13日,南通市政府召开2017年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 南通市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委、人才办、工商局、科技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联合参加新闻发布并答记者问。南通市财政局局长黄林华就该政策措施从制定的背景、原则和重点内容等情况进行了现场通报。
黄林华介绍, 2017年提质增效政策的制定,坚持“创新驱动、质量为先、绿色发展、结构优化、人才为本”的原则,其内容包括鼓励新上重大产业项目、支持企业做强做优、加快上市企业培育、支持企业升级改造、加快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引进高端人才、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强品牌质量建设、创新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九个方面。此政策措施与往年相比有如下特点:
1、进一步加大创新驱动。一是将楼宇经济、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纳入政策奖补范围,如“对年度应税销售净增量超20亿元,且税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超1亿元的市区楼宇(不含房地产和城市综合体)和示范性集聚区招商与运营管理服务主体,按应税销售净增量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市区服务业企业当年新建的总投资超1亿元的科技服务、现代物流、旅游休闲、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项目,按其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的2%予以补助,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缴纳个人所得税人数首超100人(在市区缴纳社保费)且按照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数不低于首超人数20%的工业设计、电子商务、手游动漫、检验检测等新兴服务业项目,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二是增加了对智能车间和制造业单项冠军的奖励,如“对国家、省认定的市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
2、进一步关注绿色发展。一是提高经济发展的绿色化和低碳化水平,如“对市区设备投资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年节能量超 200 吨标煤的节能项目、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及清洁生产项目,按设备投资实际支付额的10%给予补助;鼓励在市区工商注册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服务市区项目,对年节能量 100 吨标煤以上的项目,按照60元/吨标煤给予奖励。以上单个项目的当年补助额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二是增加了对263行动计划的支持,如“对按照263专项行动要求,完成减煤消费总量、淘汰落后化工产能等转型升级任务的市区单位,由市263办公室提出考核办法报市政府同意后予以奖励”。
3、进一步鼓励结构优化。加大了对新开工重大工业项目的奖励力度,如“对市区工业企业新开工总投资3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1亿元)以上的(含扩建)且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下同)不低于总投资80%,项目设备投入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50%的重大工业项目,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5%)核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按项目开工、竣工、达产达效三个节点分别给予核定奖励额的30%、50%、20%。”。
4、进一步坚持质量为先。鼓励企业实施品牌质量战略,着力打造南通品牌质量,力求在行业内取得竞争优势,如“对获中国质量奖的市区企业奖励100万元。对承担国际标委会、全国标委会任务的单位,分别资助100万元、30万元;制定的国际、国家标准在实施后,对单位分别奖励100万元、30万元。对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的市区企业或“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5、进一步坚持人才为本。鼓励引进高端人才,全力营造一流的创业创新环境,吸引各类高端人才(团队)来我市就业,为我市产业结构优化、产业技术水平提升提供发展新动能,如“重点引进并优先支持船舶海工、高端纺织、电子信息和智能装备、新材料、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以及智慧建筑、先进通讯技术、生物医药、现代农业和文化创意等我市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对市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来通创业,最高可由市财政给予 500 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资助”。(中国日报江苏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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