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地税征管职能做重大调整 6月1日起已正式运行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6-04 14: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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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地税征管职能做重大调整 6月1日起已正式运行

6月2日,南通市新闻办联合江苏省南通地税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南通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佘元原就江苏省南通地税深化征管体制改革相关情况作了通报。发布会由南通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陈慧宇主持。

据了解,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深改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精神,不断推进税收征管体制和征管能力现代化,更加充分地发挥税收服务国家战略、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纳税人、服务民生的重要职能,江苏省南通地税局对机构及征管职能进行了重新洗牌,并已于昨日起正式运行。

佘元原介绍,本次深化征管体制改革,是贯彻上级税制改革、征管改革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加快税收治理现代化步伐、争当事业发展排头兵的必然趋势。他说,随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程的加快、地方税费收入体系的建立健全、国税地税征管职能的进一步厘清,需要从工作思路、工作举措、征管体制上进行及时的调整和必要的改革完善,更好发挥地税职能作用。他表示,地方税收征管是与广大纳税人和人民群众直接打交道的工作,地税的机构调整、职能设置、资源配置,服从服务于纳税人的合理诉求,把简政放权与创新管理结合起来、把优化服务与加强税收管理结合起来,可充分提高纳税人的遵从度和满意度。而作为地税部门,要主动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通过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更加有效地发挥好税收的应有积极作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为服务南通“产业、交通、城市”三大转型、助推聚力建设上海北大门作出应有的贡献。

据悉,本次征管体制改革以提升 “五个度”(服务的满意度更高、执法的公正度更高、管理的标准度更高、合作的开放度更高、队伍的清正度更高)为具体目标,从优化组织架构、完善流程制度、转型管理方式、优化纳税服务、强化依法行政、完善内控机制等方面入手,建立纳税服务更高效、税源监控更科学、征收管理更规范、风险应对更全面、组织营运更顺畅的现代化税(费)征管体系,进一步发挥地方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确保了整个改革“立治有体,施治有序”。

本次征管体制改革主要对纳税服务机构、基础管理机构、风险监控机构、风险应对机构、稽查机构以及市局机关相关处室进行了改革和调整,对相应的职能进行了重新定位。具体如下:

1、第一税务分局负责市区(含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不含通州区)办税环节的纳税服务和征管基础事务处理。

2、第二、三、四、六税务分局,分别对应崇川区、港闸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苏通高新技术工业园区、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范围内纳税人的风险应对和税源管理事项(原涉外税务分局负责的风险应对范围,按属地原则分别调整至第二、三、四、六税务分局)。

3、第五税务分局与南通地税局稽查局第一分局合署办公,职能调整为税收检查工作,原由其负责的税源基础管理事项调整至第一税务分局,原由其负责的税源基础风险管理事项和中等风险应对职能按属地原则分别调整至第二、三、四、六税务分局。

记者了解到,这次征管改革对纳税人相关涉税(费)事宜的通知都通过江苏省南通地方税务局网站,江苏省地税局网上办税厅、微信和短信、办税场所公告栏等正规途径和渠道告知。同时提醒广大纳税人切勿相信非官方渠道散布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有疑问,可通过主管税务机关、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江苏省南通地方税务局网站等了解具体情况。(中国日报江苏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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